2007年,全国价格举报呈现以下明显特点:
(一)举报数量继续下降。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3.3万件,比2006年下降4.6%,保持了2004年以来连续下降的态势。2007年立案查处举报案件43835件,比2006年下降14%,办理价格政策咨询48.2万件,比2006年下降3.5%。这一趋势显示,2007年在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同时,经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,价格秩序保持了基本稳定。
(二)行业整治取得成效。2006、2007年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相继开展了教育收费、医药价格、电力价格、涉企收费、电信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,有效遏制了这些领域价格违法的势头。从数量上看,在统计的14个重点行业中,11个行业举报案件下降,经营者价格违法有所收敛,对这些重点行业的治理成果进一步显现。其中,公安机关收费、电信服务价格、教育收费及电力价格举报案件下降幅度较大,分别比2006年下降了52%、50.8%、32.3%、31.7%。
(三)办理质量更加提高。加强了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,拓宽了群众举报渠道,全年受理网上举报8488件,比2006年增加19.4%。完善了举报工作制度,加强督办催办,坚持节假日24小时值班,确保价格举报得到及时处理,办结率达到98.6%。加大了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和多收价款清退力度,全国查处举报案件共实施经济制裁2.5亿元,其中退还消费者1.8亿元,退还比例达到72%,比2006年的63.5%上升了8.5个百分点,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。
此外,2007年举报受理的难度加大。越来越多的举报投诉涉及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,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举报工作提出了更高、更严要求。
2007年,举报案件数量占前五位的是:
客运价格和停车收费、教育收费、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收费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成品油价格,五个领域合计查处举报案件29596件,占查处总数43835件的67.5%。此外,串通涨价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逐步成为群众举报的热点。
(一)客运价格和停车收费举报有所增加
2007年全国查处客运价格和停车收费举报案件1536件,比2006年增加13.4%,问题集中在节假日客运价格和大中城市停车收费,主要包括:一是春运期间部分长途客运经营者直接提高票价,或者对在车站购买车票上车的乘客,半道再次收费。如某省举报人反映长途客运经营者强制提高票价,价格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责令其退还多收票款5400元。二是部分出租车经营者不按计价器收费,收费标准高于政府定价。如某市个别出租车经营者把起步价随意加至20元甚至50元不等。三是春运期间部分票贩子在火车站高价出售火车票,有的硬座车票每张加150元,硬卧车票甚至每张加200元,引发群众不满。四是大中城市一些经营者超标准收取停车费。如北京市停车收费举报案件占全部价格举报案件一半以上。
(二)教育乱收费表现形式多样
近两年,国家陆续出台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,并对贫困家庭学生予以生活补贴的政策。从举报情况看,教育收费减免补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在一些地方被乱收费打了折扣。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:一是自立项目收费。个别学校违反规定收取“专升本”费。如湖北省某学院2007年收取“专升本”费每人20000元,合计多收84万元。有的城市中小学还在“一费制”外收取五花八门的费用。如四川省某外国语学校2006年违规收取信息技术费12600元,贵州省某县第二中学2006年秋季开学多收社会实践费、体检费、教辅资料费合计8.5万元,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退还。二是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、捐资助学费等。如甘肃省两个学校收取捐资助学款合计1244万,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予以清退。三是超标准、超范围收费。部分学校违反“三限”规定,超比例招收择校生,收取高额择校费。如群众反映海南省某中学按“三限”政策可招择校生192名,实际招266人,多收80多万;陕西省某中学高中一半学生要交择校费5000-30000元不等;河南省某市六所小学2007年开学时,违反按学期收取学费的规定,跨学期收取学费合计2236万元。江西省某幼儿园预收学费47万元,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。四是捆绑收费、搭车收费或强制、变相强制收费。部分学校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强行补课并收取补课费。这类问题约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0%。如山西省某中学2007年秋季开学违规收取补课费28万元,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退还。江苏省某市部分学校通过开设“网上家长学校”、“家校路路通”的方式,用手机布置学生作业,迫使学生交纳“教学信息费”等。五是借改制之名乱收费。如群众反映河南省某县初中不具备改制条件,强行改制成“民办公助学校”,收取高额学费。上海市某中心小学区分普通收费班和特殊收费班,向特殊收费班学生每学期收取2000元“特殊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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